谈一谈苏州商标注册的主要目的
作者:苏州富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15 09:04:31
商标注册是产品迈向市场化的第一步,它能够有助于提高商品在市场上的识别度。拥有一个清晰醒目的商标,也有助于他人能够更好的认识到产品所蕴含的价值,例如世界范围内很多知名的商标普及性都非常广大,到了老少皆知的效果。下面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来谈一谈苏州商标注册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首先,商标是一种个性化很强的标志类型,它主要通过前期的设计结合图形、文字、数字等多种组合形式,达到醒目、鲜明的设计效果,正是基于这样的目的我们才需要进行商标注册,因为一旦注册之后的商标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能对商标进行仿制,也就是生产所谓的山寨产品,如果商家一旦在市场上发现相似度高的商标,以此来谋取私利的话,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的,因此它也是对商家一种很好的保护。
其次,商标注册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专门的申请,并且获得认可和审查的过程。没有经过注册的商标,在市面上是不能够直接进行使用的,因为它不代表商家的产品质量及信誉问题,很容易带来行业混乱,我国对于这方面监管力度也是非常严格的,因此有志于扩大生产规模的商家最好能够按部就班的对自家的商标申请注册,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处罚。
最后,商标注册还有一个关键目的,就是可以迅速抢占先机,因为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就是先到先得的原则。如果商家因为个人拖延等原因未及时对商标进行注册,而被其他商家进行抢注的话,那么原先的商家就不能以这个商标从事经营和销售活动,对于一些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来说,商标遭到抢注所带来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广大商家在有必要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办理好商标注册相关的申请手续,不要因为嫌一时的麻烦而错失良机。
汉语的成语大多由四个字组成,一般都有出处。本文旨在探讨成语在商标申请注册中的运用情况,希望对成语商标的申请注册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使用成语作为商标的优点:
1.容易为消费者识别和接受商标最基本的特性是可区分性或显著性,其基本作用在于区分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提供者,以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成语作为商标,在显著性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大量成语属于人们在生活中经常使用并具有明确固定含义的词语,此类词语作为商标,用于特定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可以给消费者留下清晰明确的印象,将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从众多的提供者中区分出来。
2.有利于企业品牌的推广成语具有结构固定、朗朗上口、含义丰富、指向性明确等特点,正好与企业商标品牌的推广要求吻合。优秀的企业商标品牌必须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正面印象,易于消费者识别、记忆、传播,能引发大众的兴趣与联想,符合企业的价值导向和产品或服务内核。成语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不仅起到让消费者识别的作用,更能使企业品牌从普通商标中脱颖而出。将成语内涵注入企业品牌文化中,可大大增加品牌的识别度、美誉度。
3.有利于传承推广优秀的传统文化成语是我国传统文化经典中的精粹之一,蕴含了丰富的传统文化。成语经过长期使用、锤炼,形成了简洁精辟的表达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一个缤纷多彩的人文世界,人们从中可以了解天文、地理、历史、文学、艺术、道德伦理等诸多内容,其中蕴含着民族文化各类思想和行为的趋向和准则,是我国民族文化心态生动、可感的写照。将成语申请注册为商标并运用在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推广中,既有利于消费者识别,也有利于企业品牌推广,更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
4.1987年9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根据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通知精神针对商标用字规范作的八项规定。
5.199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字的通知》。
6.1998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
7.2001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予了监督管理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及广告用语用字规范职权等。
三、成语在商标申请注册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厂商已经认识到成语作为商标在推广与使用中的各种优点,成语商标的申请注册也因此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领域。由于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不到位,对自身商品或服务内容的涵盖范围理解不透彻或出现定位偏差,对相关成语的意义内涵把握不准确等,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出现了大量成语商标被驳回的情况。下文对此类现象进行简单分析。
1.对成语的滥用第一种情况是成语在注册申请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范围内,被商标审查机构认为属于滥用而驳回。在此种情况下,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成语属于生活中已长久存在或规范使用的词语,但是用于商标注册,则因词语内涵及使用范围限制被驳回,属于对成语的滥用。
2.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第二种情况是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而被驳回的情况。此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的区别在于,申请人将成语进行字音、字义、字形的变造,希望依托原有成语的相关含义,结合变造后的音、形、义,突出显示商标的内涵,达到增强显著性的目的。就我国商标申请注册审查的相关规定来说,对此类情况的审查较为严格,申请人相关商标申请被驳回的数量较多。
3.成语用于指定商品或服务缺乏显著性第三种情况为所用成语使用在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缺乏显著性特征,因此被驳回。由于商标的基本特性是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因此必然要求商标具有显著性特征,能够将商标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从不同的厂商中区分出来。成语是具有特定含义及使用语境的,在特定类别的商品及服务内容上并不必然具备区分不同来源的作用,或是区分作用不明显。我国商标审查机构在此种情况下,会以缺乏显著性特征为由,驳回此类商标申请。申请人及代理机构对此种情形把握起来较为困难。
4.模仿、变造成语商标尚未出台明确的审查意见除以上提到的三种情况外,模仿、变造成语的商标有可能获得核准注册,但尚未出台明确的审查意见。上文已经提到,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并未对成语商标的申请注册作明确的单独规定,而是将其纳入语言文字的范畴进行管理规范。由于语言文字本身就具有传承、发展、创新的特点,因此作为语言文字的一部分,在一定范围内模仿、变造的成语商标仍然有可能获得注册,而不一定被归入对成语的滥用及不规范使用范畴内被驳回。
申请人依据《商标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所有文件或按《商标规则》的规定对申请文件予以补正之后,香港商标注册处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注册规定进行审查。依据《商标条例》第11条的相关规定,若商标申请遇以下情形,则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将被拒绝,没有申述或补正的机会,这些情形就是商标注册被驳回的绝对理由。
第一,申请注册的标志不符合商标涵义。依据《商标条例》第3条的规定,商标是指任何能够将某一企业的货品或服务作出识别并能够藉书写或绘图方式表述的标志,包括文字(包括个人姓名)、征示、设计式样、字母、字样、数字、图形要素、颜色、声音、气味、货品的形状或其包装,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此外,及时某一标志是用于某一企业的贸易或业务所附带的服务,该标志仍可构成商标,不论该服务是否为金钱或金钱的等值而提供的。
第二,欠缺显著特性的商标,纯粹由可在行业或业务中用作指明货品或服务的种类、质素、数量、原定用途、价值、地理来源、生产货品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或货品或服务的其他特性的标志构成的商标,以及纯粹由在现行的语言中或在有关行业的城市和已确立的做法中已成为惯用的标志构成的商标。但这些商标若在注册申请日前已因其付诸使用而实际上具有显著特性的除外。
第三,任何标志若纯粹由以下所述形状构成,则不得就货品而注册商标:因该货品本身的性质而产生的形状、为取得技术上的成果而需有的该货品的形状、赋予该货品重大价值的形状。
第四,违反广为接受的道德原则或相当可能会欺骗公众的商标。
第五,任何商标根据或凭借任何法律遭禁止在使用或任何商标注册的申请是不真诚地提出的,则该商标不得注册或在其遭禁止使用或在其注册申请是不真诚地提出的范围内不得注册。
第六,如任何商标是由以下项目所构成的或载有以下项目,则该商标不得注册或在其以下项目构成的或载有以下项目的范围内不得注册:国旗或其设计式样、国徽或其设计式样、区旗或其设计式样、区徽或其设计式样。其他违反国徽或某些国际组织的徽章使用规定的商标也不得注册。
值得注意的是,若商标注册申请是就某些货品或服务提出的,而拒绝注册的理由只就该等货品或服务中的某部分货品或服务而存在,则该项拒绝只适用于该部分货品或服务。对于有意在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而言,在向商标注册处提交申请之前,务必要认真判断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有《商标条例》所规定的上述拒绝注册的情形,尽早做好商标申请注册前的准备工作,提高在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上一篇:苏州商标注册驳回复审难吗?
下一篇:如何填写和变更苏州商标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