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苏州商标注册被抢注?
作者:苏州富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30 08:27:57
人们也认识到,判断自己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先前申请的商标相似是一个难题。一旦被商标局判定为相似,将被驳回,申请费将白白损失。任何商标都有风险。图形主要取决于商标局评审员的主观判断。具体的成功率还取决于你的商标的整体设计,这与图形和字母无关。但在查询精度方面,文本查询将更加准确。商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R表示注册;在商标上使用时,表示该商标已经注册,享有法律保护。商标行业解释客户的常用方法是:提交申请并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可以标注商标;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可以标注R。如何防止苏州商标注册被抢注?被抢先后怎么办?
防止商标注册的有效办法是尽早注册自己的商标,因为一旦被他人抢注,就很难收回;如果被他人抢注,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3个月的异议期,5年争议期),利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证明对方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标注册该商标,属于恶意不当抢注,撤销对方注册商标,同时申请自己注册的,这部法律时间长,风险大。更简单的方法是协商商标的转让。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与商标冲突企业名称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审查的原则是不复制本地企业的名称;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审查的原则是不申请注册前与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因此,企业名称所拥有的企业名称权(或企业名称权)仅在当地有效。商标权在全国范围内受到保护。
有与他人商标文本完全相同的企业名称的,不得恶意使用该企业名称;恶意使用该企业名称,并在指定的招牌或者广告上显著标注字样的,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否则,正确使用企业名称或者诚实信用使用企业名称,不构成商标侵权。商标申请日,从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计算,即商标局在备案表中所涵盖的日期。当天之后提交的同类及其他类型的同一商标将被驳回,这是事先申请的原则,因此这个日期对于商标申请来说非常重要。商标的法律保护应当以注册在先为原则,即同一商标只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以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论处。但是,其他人先前使用的商标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注册的除外。根据2001年新的《商标法》,自然人和企事业单位一样,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个人所有的小型私营企业,建议以个人名义登记。优点是一个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不会改变。个人注册地址相对免费,不需要填写身份证上的地址,所以注册卡不需要跟在注册人经营的企业后面,企业名称必须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进行注册。营业执照一经变更,必须到商标局换发《商标注册证》。如果是合伙企业,建议以企业名义注册,因为商标是合伙企业共同拥有的。除特殊情况外,大企业按正常做法以企业名义申请。相同或相似商标的问题是业界公认的难题。
商标认定既有一般原则和规则,也有很大程度上的个人主观意志。近年来,大多数商标异议案件、商标纠纷案件和商标纠纷案件都来源于同一商标或类似商标的不同判决。除了掌握一些一般的原则来学习如何判断商标的近似性(这些材料中有很多,如中国商标注册和保护)在公司的档案中,可以自己发现和阅读,我们就应该注意经验的积累,问你是否不明白,不提出判断,一起讨论,一起改进,我们可以独立判断要注册的企业,招标人判断相似的可能性有多大,注册的风险有多大。仅用文字注册的称为文字商标,仅用图形注册的称为图形商标。文字商标一经注册,使用时字体不能随意更改;图形商标一经注册,图形样式不能随意更改;文字与图形一起注册,称为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注册后,不能随意改变组合方式。否则,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情节最严重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注册时未指定颜色的,可以使用任何颜色;商标注册时指定颜色的,在使用中不得改变颜色,否则也是违法行为。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具体的程序,从如何填写和选择各类商品,到商标图形的大小和提交多少份等,如果不注意,商标局可能会更正或不予受理。判断你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你之前申请的商标相似,也是一个公认的难题。一旦被商标局判定为类似,你将被驳回命运,白赔申请费。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即使用的商标标识应当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上下缩放,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不得自行改变。因为汉字和字母有不同的字体,同一个单词的不同字体的外观有时变化很大,比如简体和,英文字母大小写等等,所以你需要使用你想注册的任何字体。有时注册人出于美观或其他原因更改商标字体,例如将粗体改为普通字体。这种微妙的变化在实践中仍然是允许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
如在注册商标上加上方框、圆圈或线等小的改动是允许的。但是,如果文字或图形发生重大变化,形成不同的外观形象,则可能构成自行变更的注册商标,甚至构成假冒注册商标。更严重的是,如果改变的外观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似,也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如果使用的商标与核准的注册商标不同,也可能对商标的保护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以核准的注册商标为基础的,而不是以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基础的。
二、核准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按照《同类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照不同类别提出。经批准后,以批准使用的货物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另行申请注册。实际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超出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的,不得添加注册标志,否则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与他人在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还应当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三、注册标志的正确使用:“注册商标”、“注”、“R”只能在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上使用。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后,只看到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不能使用上述商标的,自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并公布注册商标公告之日起使用。根据《商标法》,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注“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志”,这表明商标注册标志是注册人的权利,商标专用权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要标注或者不标注。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注册人在注册商标上做标记是有益的,通过标记,注册人可以告诉消费者和其他生产者,商标的所有权属于注册人,并警告有意侵犯商标的人。对已提出申请但未经核准注册或者因某种原因难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商标”也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方法。它可以告诉公众,标识中所包含的文字和图形是作为商标使用的,而不是作为商品的通用名称或图形或其他广告文字和修饰语使用,从而避免由于公众的广泛使用而使某一商品出现通用名称,从而丧失商标的显著特征,导致注册失败。同时,它还可以传递这样一个信息:作为商标的创造者,用户对商标拥有优先权,不希望商标进入公共领域。
四、商标注册人在一件商品上使用多个注册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批准的商品上同时使用一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但应当对注册商标逐一进行标注。多个注册商标可以组合使用,也可以并行使用,即善意合法使用。变更原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仍然违法的,或者组合后侵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应当注意保护使用证据。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然而,在实践中,一些注册人往往由于不注意原始数据的保存而未能提交有效的使用证据,从而导致商标权的丧失。此外,在对外登记过程中,一些国家的登记机关还要求提交使用证据,或者在双方发生争议时,根据使用证据确认权利。
因此,登记人,特别是经营管理不规范的中小企业,更应重视使用证据的保全。一般情况下,下列表格被视为有效的使用证据:
1) 大型商标广告资料,如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广告等能够确认时间的;与广告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签订的标明商标的广告合同或发票;能够确认时间的商店、灯箱、户外广告照片;与商标印刷企业签订的商标标识合同或其出具的发票等。
2) 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可以提交商标许可合同。商务标准局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的证据效力远远优于未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
3) 使用服务标志的证据。服务商标在下列情况下的使用,视为服务商标的使用:服务场所、服务标志牌、服务工具;带有服务商标的名片、明信片、礼品等服务用品;带有服务商标的帐簿、发票、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件;广告等促销品;和其他提供服务的物品。在上述情况下,可以使用能够确认商标和使用时间的照片和实物作为证据。
4) 为外国注册提供的证明商标已在申请国使用的证据。在这个过程中,通常是提交订单、合同、发票、信用证、提单、仓单等,可以确认时间、商标、目的地和产品。
上一篇:苏州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多长?
下一篇:怎样进行苏州商标注册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