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作者:苏州富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08 08:00:54
即未经苏州商标注册的商标权人的许可,对旧手机进行翻新,是否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从法院的判决中,可以看出其认为这种行为应当适用《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即只要没有商标权人的授权,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然而,如果这种翻新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那么将这个思路推而广之的话,一些正当的行业,比如提供维修服务者都可能对其服务中不可避免涉及到的翻新行为承担商标侵权的风险。这时这些维修行业该如何自处呢?因此,对于翻新行为的商标侵权定性可能仍值得商榷。
首先,商标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商标权用尽,即商标权所有人将带有商标的商品首次投入市场后,商标权人就应当无权禁止合法受让人使用或再销售该商品,以及无权禁止在该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就翻新手机而言,如果翻新的手机所用的部件确属来源于已经原商标权人许可投入市场流通的产品,商标权用尽的理论也应当有适用的空间。当然,如果该翻新产品的质量有所下降,或者翻新方将翻新手机当作新手机出售从而对商标权人的商标信誉产生贬损的,商标侵权仍然是适用的。
其次,题述问题可能也需要从产业经济的商标注册和公共政策的角度来考量。最高院知识产权庭孔祥俊庭长曾说过知识产权是法律,也是公共政策,在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公共政策的性质就更加凸显出来。如何实施知识产权法律,与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阶段是息息相关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4月21日下发的《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进一步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除构成正当合理使用的情形外,认定侵权行为时不需要考虑混淆因素。虽然该《意见》并未进一步解释何种情况构成正当合理使用的情形,但是,若对该第6条的本意作一大胆揣测,第6条之所以允许在符合正当合理使用的情形下可以适用混淆原则,是因为随着经济环境的快速发展,各种经济现象变得更加纷繁复杂,为此法律需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那么翻新手机的行为应当也可以通过灵活和合理的司法智慧来加以认定。
依笔者之见,就手机翻新这种行为而言,如果为翻新手机使用商标属于一种正当合理使用商标的情形,法院应当能够考量一些降低混淆的因素,如使用配件是否是经商标权人授权投放市场的原件,是否在翻新后明示其属于翻新手机而非新手机;而这种考察应当也是符合产业政策的。同时,相关产业的业者,如电子产品维修服务的提供者,在实践中也应当对这些问题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
有一个误区,其实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不等于公司终止。注销公司才算。《民法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在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函》(法经〔2004〕24号)中指出: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表示其丧失经营资格;企业法人终止,表示其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以注销登记为准。A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虽逾两年,但未办理注销登记,尚未终止,不属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制范围。2.X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终止。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律法规,注册商标专用权效力终止包括以下情形:
(1)10年有效期限届满未依法续展注册的;
(2)苏州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
(3)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依《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作出的生效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的;
(4)因商标注册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依《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作出的生效裁定撤销注册的;
(5)因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或者使用不当,依《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被撤销注册的;(6)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后1年内未办理注册商标移转手续而被他人申请注销的。
本案商标注册人A公司尚未终止,虽然未办理商标移转或转让手续,但X注册商标并未被依法撤销或注销,且仍在有效期内,因此X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终止,应受法律保护。
很多人在不是太清楚,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交较多的文件,对于刚刚申请专利的专利人来说是比较复杂的事情,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准备不同的文件。申请专利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另外在申请专利的时候要注意这些原则包括单一性原则,书面原则,以及先申请原则,而专利权的注意问题有,保护期限保护范围,以及必备申请文件等等。
时间,只是一个大概的范围。如今,每年新增的苏州商标注册数量数以百万计,不断创下新高。商标局面临着庞大的工作量,这也是商标注册时间长的一个根本原因。即便如何,大多数注册申请者还是不理解,难道商标注册真的要等这么久吗?没办简化程序吗?下面为大家梳理下,商标注册所需的程序及其花费的时间。
1、商标注册前的商标查询、资料提交:6个工作日左右查询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是商标注册申请前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很多人会问:查询下商标,准备下资料。这也要花费6天左右?首先注意的是,商标查询是为了避免与他人或者已经注册的商标出现近似乃至相同。如果在查询时发现自身申请的商标出现此情况,那么申请人还需修改自身商标。花费时间自然增加。所以商标查询和资料提交两者大概需要6天左右。
2、受理通知书:2-4个月商标局下发受理通知书大概2-4个月。接到通知书,表明商标进入审查阶段。只是说明商标局已经受理了您的申请,并不是说商标注册成功,接下来还要进行相关审核。此时,商标还不能随意使用。
3、审查周期:9个月商标法规定:商标审查周期为9个月,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声明,希望在今年年底将审查周期缩短为6个月。目前已经缩短至7个月。审查周期是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材料的内容进行核查,看是否符合审查条件。同时也会审查申请的注册商标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如果不符合上诉条件将驳回申请,符合的话自然进入下一程序。
4、公告期:3个月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为期三个月。公告期间如果有企业或个人提出异议,还需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等环节。
5、取得证书商标注册当公告期无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公告期结束后,商标局便会核准商标注册。下发证书到收到还是需要等待一小段时间的,不过相较于前面的各个环节时间。相信最后的等待也算是小菜一碟了。
至此,商标注册至少要花掉一年半左右的时间,长的可能要达到两年。即便注册时间花费如此之久,商标注册量却不断的增加。这也说明了商标的重要性。一年半乃至两年,对于某些企业或者个人来说太长。因此也有人会去选择商标转让。不过,选择是多元化的,有人愿意等待,也有人选择其他途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便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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