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注册商标时可以作改变吗?
作者:苏州富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0 08:14:43
有朋友问我,怎么理解下面这条规定中“细微差别”的意思?注册商标是普通的宋体字,实际使用时是艺术字体,算不算“细微差别”?
这条规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内容是这样的:“实际使用的商标标志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志有细微差别,但未改变其显著特征的,可以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我给不出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一来,没有人给“细微”做一个标准定义,这个“细微差别”本身,在不同的情境下、站在不同角度、不同的人眼里的差别还真不是细微的。二来,在商标使用中,可能对注册商标做出了各种“细微”改变,变个字体,变个颜色,变个大小,变个组合方式等等,而且在确定是不是“细微”改变时,也常常需要结合商标使用商品、方式、背景等综合分析。
也就是说,需要适用个案审查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仅仅给出“变个字体”这一个条件,我真的不敢判断算不算“细微差别”。如果非要给一个确保没有法律风险的答案,那么最稳妥的办法当然是规范地使用,即,注册商标长什么样,就在商品上,标签上、包装上、合同上等一切使用中,都印上什么样的商标,一点也不要变。
在苏州商标注册的道路上,任何商标都不能保证100%注册成功,过程中您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但是您真的了解商标注册都会面临哪些风险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讲述一下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1)商标查询不利导致商标申请驳回一般商标注册途径有2种,一种是自己提交申请,一种是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申请;如果申请人自己提交申请,又不懂怎么做申请前查询以及如何判断近似,那很可能因查询不利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所以小编建议大家最好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去做,虽然代理机构不是万能的,但至少相对而言代理机构的查询经验更丰富!
2)商标盲查期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相对于上述的查询不利,盲查期就是不可避免的风险了。全国的商标申请统一在北京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都是3个月以前的数据。假如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个月前已有人提交了申请,而此时在官方查询系统中还查询不到,所以商标因此类原因被驳回无论是申请人还是代理机构都是无法避免的。
3)商标不符合相关规定被驳回。违反有关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都可能是您商标申请将会面临的风险;商标注册中有这么多不可控的风险,一旦商标注册不成功,那么将面临标财两空的局面。
好不容易想了一个很满意的商标名字,或自己的商标目前已经在使用了,有了一定知名度了,现在想把商标给注册了,结果检索后发现商标已经被别人给注册了,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有三种情形出现:1、换一个名字注册2、联系对方购买商标3、抱着尝试的态度直接递交申请。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三种情况:1、换商标名字,有时能想到一个自己满意的商标是很不容易的,换名字对有的申请人来说是不太愿意,这时有的申请人宁愿这个商标不注册了也要使用,这种情况下是不建议的,这时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了,申请人不经过对方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使用是构成商标侵权的。2、直接联系对方来购买,直接联系购买的话,有可能就是对方正在使用不愿意卖,要么就是漫天要价,就算购买成功了这个价格不会太低。3、不管不顾的直接递交申请,抱着一丝希望,祈祷审查员审查的时候不会检索到(这个可能性真的很低的),不管不顾的直接递交申请对申请人来说也是浪费时间和金钱,被驳回的概率非常大。
那么如果此时很想要这个商标该怎么办?这时可以检索查询这商标目前的注册时间及使用情况,对方注册满三年是可以对其商标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简称“撤三”。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是商标业务的一种,也是商标法规定的事项,如果已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话,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申请”的制定是为了节约商标资源,避免商标的闲置不使用。
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的程序: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从申请到结束大约需要一年多,整个流程为申请、要求商标权利人提供使用证据、审查、公告、核发通知。通过这种途径是有很大几率可以使对方商标无效掉,需要注意的是,提撤三申请时要多做几次苏州商标注册申请,避免自己提的撤三为别人做嫁衣。
当检索到商标不能注册的时候,申请人也不要失望,商标是可以通过一些途径来增大其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在这里小编也提醒一下申请人,如果您的商标已经注册成功了,就多去使用,同时也保留自己的使用证据,避免别人对您的商标提出撤三。
什么是专利无效?
一个授权专利,如果他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要求撤销该专利。无效答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专利权进行的答辩。
哪些专利申请容易被无效?
1,申请主题不明确:其一是申请人在选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时都不明确发明类型,其二是申请的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不具备最基本的申请要素;
2,专利申请文件有误:权利要求书不清晰、不简明扼要;专利公开的信息非常少;权利要求书没有说明书以依据;申请的专利超过规定的保护范围;
专利申请被无效怎么办?如何避免专利被无效?
第一,在申请专利前,专利的检索和申请很重要,换言之,就是进行专利产品的信息查找,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重复研制,侵犯他人专利权,事先检索也可判断该项技术成果是否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仅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存在重复授权的情况。
第二,在企业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一定要撰写好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并且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也是整个专利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请求保护其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提交后它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企业要认真应对他人提出的无效请求,因为在他人提出无效请求后,国家专利局会给予一定的期限让企业自辩,而企业只要把属于产品专利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用证据呈现出来,并且用证据指出无效请求的理由不成立即可。
以上三点就是企业的专利被无效可以采取的措施和应对之法,而企业只有提升专利的研发、申请、授权质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创新,才能真正避免专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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